首先,律師代表企業或個人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申請。申請書應包括所有產品或服務的國際分類、申請人已使用該商標的證明、商標樣本和申請費。
第二,專利商標局會在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申請兩到五個月後出具回執。收到收據後,可以在這個商標上註明“TM”字樣。
第三,有兩種可能。壹種可能是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律師給妳發了壹個所謂的辦公室行動(也叫駁回信)。在處理訴訟信時,專利商標局的審查律師會解釋妳的申請有什麽問題。常見的問題是產品描述不符合要求,商標不清晰,形象不符合要求。對於這類問題,專利商標局的審查律師壹般會給妳修改建議。采取行動的另壹個原因是,妳的註冊商標可能與註冊商標相混淆。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國際商會的律師可以進壹步研究申請處理方案。
另壹種可能是從專利商標局收到公布通知。報紙刊登後壹個月內,如無異議,將收到專利商標局頒發的註冊證書和註冊通知書。這時候妳可以註明TM,妳的商標就正式註冊了。
第四,在那之後,妳正式使用商標之後,在收到註冊通知的六個月之內,妳要向專利商標局報告。
最後,六年後,將向專利商標局提交使用聲明。否則,專利商標局會將妳的商標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