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經營者姓名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使用。個體戶商標不等於店名但是可以作為店名,商標有商標專用權。
只要是註冊商標就受到法律保護,任何機構和組織都必須經過註冊商標的持有人允許才能使用。而個體戶的店名是優先註冊登記的原則,同壹行政區劃內不允許有相同名稱字號的出現,如果個體戶沒有第壹時間使用自己的商標作為店面的字號就可能被別人使用。
個體戶註冊名稱的規則
第壹條為了加強個體工商戶名稱的登記管理,規範個體工商戶名稱的使用,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個體工商戶名稱所有人的合法權利,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個體工商戶可以不使用名稱。個體工商戶決定使用名稱的,該名稱的登記註冊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個體工商戶名稱的登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