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生產商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的“關鍵核心技術”設計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和銷售渠道,但產能有限,連生產線和工廠都沒有。為了提高產量和銷量,降低進入新生產線的風險,甚至贏得市場時間,他們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其他同類產品廠家生產,訂購的產品低價直接買斷。
2.這種委托別人生產的合作模式就是貼牌生產,承擔這種加工任務的廠家就叫貼牌生產,其生產的產品就是貼牌產品。
3.OEM以其靈活有效的運作特點,適應了這種新形勢的發展,從而被廣泛應用。代工滿足了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的需求,導致產品生命周期縮短。
4.企業的競爭戰略正從以擴大生產規模和降低生產成本為重點的生產模式,轉變為以新技術應用和快速推出新產品為重點的市場運作模式。
5.IDC數據顯示,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電子產品的平均生命周期為10-12年,而到了90年代,這壹數值下降到了6-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