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企業品牌創建、品牌保護的必備資質,更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壹般企業辦理商標申請需要經過以下步驟:
確定商標名稱,進行商標檢索查詢,確保要進行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可以進行註冊的;
準備申請資料,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準備好申請文件報送到期商標局後,3-5個工作日就可以取得商標的受理回函,每壹個商標申請的受理回函上都有壹個受理申請號,審查必須排號按順序進行,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提前。
自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3-4個月左右的時間發紙質《受理通知書》,收到紙質《受理通知書》即證明申請文件已通過了商標局的形式審查,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受理通知書後約6-8個月的時間實質審查完畢,通過實質審查的由商標局發布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三個月。
初步審定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由商標局發註冊公告,註冊公告即證明了該商標已被核準,商標申請人取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
自發布註冊公告之日起約1-2個月左右的時間即可以取得商標註冊證。
註意事項:商標註冊前必須先進行商標查詢,以避免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註冊,提高商標註冊的成功率。
商標的使用期限是10年,10年期間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
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