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責令侵權者停止銷售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2、銷毀和收繳侵權者的商標標識。3、消除侵權者現在的商品上的侵權商標,禁止其再次使用。4、印制侵權商標時使用的印板、模具以及相應工具井收繳。5、以上措施仍然不能制止其侵權行為,或者與商品相關的侵權行為沒有停止的,工商管理部將責令並且監督侵權者對侵權商品進行銷毀。6、除上述之外,還要依情節輕重處以經濟罰款,數額是百分之五以下的非法經營額, 或是低於五倍利潤的罰款。對相關侵權單位的直接負責人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且還要對被侵權人的所有損失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壹千壹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壹千壹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上一篇:商標第5類的中藥成藥是指什麽意思下一篇:商標印刷機怎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