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後不可以隨意加減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六章商標使用的管理:第四十九條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再加字需要重新註冊,不然就不是同壹個商標或者屬於不規範使用。商標是壹個整體是不可分割的,這點可以參考商標法正確使用方法;n僅僅是英文近似,中文完全不同,也就是單個商標的近似度沒有超過80%,按照規定是可以申請註冊商標的;n唯壹需要區分的就是跟近似的商標中類別之間不能有太多的交叉,否則容易遭到部分駁回;n如果不怕申請的時間較長,能溝提供實用證據,對此商標很重視的情況下。建議找壹家專業的商標代理公司進行規劃;n商標局對於商標的審核標準是英文、中文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