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解決方案:
1、商標註冊人根據駁回通知書中的駁回理由做出修改,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駁回後,商標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如果商標駁回為絕對駁回理由,不建議申請駁回復審;如果商標駁回為相對駁回,建議您及時咨詢有專業背景的知識產權律師,根據商標審查標準,就商標是否近似作出判斷,從而決定是否申請駁回復審。"
申請駁回復審,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標註冊的機會,即使復審並未成功,申請人仍然有權在復審期間(壹般為壹年半至兩年期間)繼續使用TM標誌。
2、重新申請商標註冊。
申請駁回復審所需材料:
有些絕對駁回理由是可以申請復審的,但有些相對駁回理由倒是絕對不能申請復審的,這就將《商標駁回通知書》給職業商標代理人把把關。
對於職業代理人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代理經驗的綜合把關之後,認為可以申請駁回復審的,壹般提交如下資料:
(1)《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
(2)商標局郵寄《商標駁回通知書》的信封(當地郵戳要清楚);
(3)申請人資質(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4)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
(5)申請商標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關材料、照片、合同等復印件;
八戒知識產權為妳解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