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註冊商標(中國大陸)需要的文件有:
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個體工商戶執照復印件(負責人與申請人名義壹致、經營範圍與申請商標範圍壹致)
2、加蓋公章的代理委托書;(原件或掃描件)
3、商標圖樣(清晰電子版);
4、商標所屬類別及商品/服務名稱(十項)。
二、流程與時限
1、申請前事先查詢;
2、制作及申報申請文件;
3、商標形式審查及官方下達受理通知書(壹個月內);
4、商標進入實質審查及公告(自申請日起兩年半左右,公告期三個月);
5、下發商標註冊證(自申請日起三年左右)。
詳詢010-6802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