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可以取消商標註冊。商標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被撤銷:-註冊商標與在先商標相沖突;
–商標包含不可區分的標誌,例如,標誌表明商品/服務的類型、質量、數量、預期目的或價值,或者商品或服務的其他特征。
–侵犯另壹方版權的商標。
–與知名商標相似或相同的商標;
-與軍械標誌、旗幟和其他國家標誌相似或相同的標誌;
–與受保護的工業設計或地理標誌相沖突的商標。
–該商標是通用商標;
–商標違反公共政策或社會道德。
–欺騙公眾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