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法》第七條規定:“廣告內容應當有利於人民的身心健康,促進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利益。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壹)使用中華人民***和國國旗、國徽、國歌;......”
《國旗法》也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