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和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過濾式防毒面具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貯存和使用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過濾式防毒面具(以下簡稱面具)。
本標準不適用於缺氧環境中使用的呼吸器。
2參考標準
GB2828逐批檢驗計數抽樣程序和抽樣表(適用於連續批檢驗)
GB2829定期檢查和計數的抽樣程序和表格(適用於生產過程的穩定性檢查)
GB2891過濾式防毒面具性能測試方法
過濾式防毒面具罐性能的試驗方法
GB5891抗沖擊護眼測試方法
3術語
3.1全面罩
靠近頭部可以遮住眼睛、臉、鼻子和嘴的罩子。
3.2半面罩半面罩
只有遮住口鼻的面罩才能緊閉。也叫口鼻罩。
3.3殺毒時間保護時間
在規定的條件下,將毒物混合物引入毒物過濾罐直到滲透的毒物濃度達到限定值的時間。
4分類
掩模分類見表1。
表1口罩分類及成分
種類
積木
全面罩、大濾毒罐、導氣管
導管防毒面具
全罩式面罩,中型濾毒罐,導氣管
全面罩和小罐
直接防毒面具
半面罩,濾毒盒
註:小罐質量不超過300克;過濾箱的質量不超過200克;中型罐的質量為300 ~ 900g;大罐質量900 ~ 1400 g。
5技術要求
5.1基本組件性能
5.1.1掩碼
5.1.1.1按規定選擇的口罩應與人面部貼合良好,無明顯壓痛;面罩的固定系統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彈性;組件應該易於更換。
5.1.1.2面罩的漏風系數、實際死腔和視野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面罩的漏風系數、實際死腔和視野
全面罩
項目
大眼窗
雙目窗
半截面罩
漏風系數,%
0.005
0.005
五
實際死腔,毫升
250
280
185
總視野,%>
70
65
-
雙目視覺,% >
55
24
65
視野
能見度降低,% >
35
35
35
註意:門鼻罩安裝在全面罩內時,實際死腔應小於180 mL。
5.1.1.3面罩裝配氣密性1min,內壓降不大於50Pa。
5.1.1.4面罩呼氣閥的氣密性呼氣閥的操作是氣密的。當壓力降至-1180 Pa時,45 s內全面部呼氣閥負壓值下降不超過590 Pa,半面部呼氣閥恢復正常壓力需要20 s以上。
5.1.1.5面罩對氣流的阻力應符合表3的要求。
表3屏蔽電阻Pa
全面罩
半截面罩
吸入阻力
<
呼氣閥阻力
<
吸入阻力
<
呼氣閥阻力
<
40.0
100
20.0
50
5.1.1.6口罩觀察的眼窗能看到實物並有保持清晰的設施;鏡片的透光率(光透射比)應大於85%;在特定條件下測試時,透鏡不會破裂。
5.1.1.7罩式全面罩的材料應符合表4的要求。
表4罩式全罩頭罩材料的物理指標
項目
斷裂強度,n
& gt
恒定伸長率下的300%強度,n
斷裂時的永久變形,%
& lt
指數
1300
1000~1500
20
5.1.1.8呼氣閥的老化性能應在規定的條件下進行試驗,不得發粘、變形,氣密性應符合5.1.1.4的要求。
5.1.1.9面罩外觀應光滑,無氣泡和毛刺,無影響氣密性的缺陷。
5.1.2罐
5.1.2.1罐的防病毒性能應符合表5和表6的規定。
5.1.2.2帶煙霧過濾器的罐(箱)的防煙霧性能應符合表7的要求。
5.1.2 . 3 3號、5號罐(箱)的排塵量應小於0.24 mg,其他罐(箱)應小於0.12 mg。
表5碳罐類型和防病毒時間
大罐
中型罐
小罐
罐號
顏色
防病毒類型
保護對象(例如)
測試毒藥
測試氣體
濃度毫克/升
(%,體積/體積)
防病毒時間
部
≥
測試氣體
濃度毫克/升
(%,體積/體積)
防止有毒物質
時間
部
≥
測試氣體
濃度毫克/升
(%,體積/體積)
防止有毒物質
時間
部
≥
1L
綠色+白色道路
全面的
防止有毒物質
氫氰酸、氯化氰、砷化氫、光氣、雙光氣、氯化苦、苯、溴甲烷、二氯甲烷、路易斯氣體、芥子氣、毒煙、毒霧等。
氫氰酸
(HCN)
11.2(1.0)
[氯化氰6毫克/升]
80
(70)
5.6(0.5)
[氯化氰3毫克/升]
40
(40)
3.4(0.3)
[氯化氰1.5毫克/升]
20
(20)
1
綠色的
全面的
防止有毒物質
氫氰酸、氯化氰、砷化氫、光氣、雙光氣、氯化苦、苯、溴甲烷、路易斯氣體、二氯甲烷、芥子氣。
氫氰酸
(HCN)
11.2(1.0)
[氯化氰6毫克/升]
100
(90)
5.6(0.5)
[氯化氰3毫克/升]
70
(55)
3.4(0.3)
[氯化氰1.5毫克/升]
30
(25)
2L
幹紅+白道
全面抗病毒和抗氧化
壹氧化碳、各種有機蒸氣、氫氰酸及其衍生物、毒煙、毒霧等。
氫氰酸
壹氧化碳
(壹氧化碳)
5.6(0.5)
5.8(0.5)
120
150
3.4(0.3)
5.8(0.5)
40
80
3.4(0.3)
5.8(0.5)
20
20
碳
苯(C6H6)
32.2(0.5)
120
16.2(0.5)
100
9.0(0.3)
80
3L
棕色和白色的路
有機預防
氣體
有機氣體和蒸氣:苯、氯、丙酮、醇類、苯胺、二硫化碳、四氯化碳、氯仿、溴甲烷、氯甲烷、硝基烷、氯化苦、毒煙、毒霧等。
氯(Cl2)
29.6(1.0)
60
14.8(0.5)
40
8.9(0.3)
40
苯(C6H6)
32.5(1.0)
150
16.2(0.5)
130
9.7(0.3)
70
三
棕色
有機預防
氣體
有機氣體和蒸汽:苯、氯、桐油、酒精、苯胺、二硫化碳、四氯化碳、三氧化甲烷、溴甲烷、氯甲烷、硝基烷和氯化苦。
氯(Cl2)
29.6(1.0)
80
14.8(0.5)
55
8.8(0.3)
20
氨(NH3)
7.1(1.0)
50
3.6(0.5)
45
5.1(0.3)
20
4L
灰色+白色道路
抗氨,
硫化氫
氨、硫化氫、毒煙、毒霧等
硫化氫(H2S)
14.1(1.0)
55
7.1(0.5)
70
4.2(0.3)
20
氨(NH3)
7.1(1.0)
60
3.6(0.5)
60
2.1(0.3)
25
四
灰
抗氨,
硫化氫
氨、硫化氫
硫化氫(H2S)
14.1(1.0)
60
7.1(0.5)
80
4.2(0.3)
25
五
白色
幸壹
壹氧化碳
-碳氧化物
5.8(0.5)
200
5.8(0.5)
110
5.8(0.5)
30
氧
碳化
(壹氧化碳)
六
黑色
汞預防
蒸氣
水銀蒸汽
汞
-
-
0.01
(0.00012)
4800
0.01
(0.00012)
3000
二氧化氮
(二氧化氮)
19.1(1.0)
30
9.6(0.5)
25
5.7(0.3)
25
7L
黃色+白色道路
耐酸性能
氣體
酸性氣體和蒸汽:二氧化硫。氮氣、硫化氫、氮氧化物、光氣、含磷和含氯的有機農藥、毒煙、毒霧等。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
26.6(1.0)
30
13.3(0.5)
25
8.0(0.3)
25
七
黃色
耐酸性能
氣體
酸性氣體和蒸氣:二氧化碳、氯氣、氫氧化氫、氮氧化物、光氣、磷和含氯有機農藥。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
26.6(1.0)
35
13.3(0.5)
32
8.0(0.3)
20
8L
藍色+白色道路
硫磺預防
加氫
硫化氫、毒煙、毒霧
硫化氫
(H2S)
14.1(1.0)
65
7.1(0.5)
100
4.2(0.3)
30
八
藍色
硫磺預防
加氫
硫化氫
硫化氫
(H2S)
14.1(1.0)
80
7.1(0.5)
120
4.2(0.3)
40
註:(1)6號罐可不在工廠進行氣體保護時間檢查。
②1號罐允許用氯化氰檢驗,指標列於[]。
③在帶有煙霧過濾器的罐子背面註明“L”。
表6過濾盒類型和殺毒時間
過濾箱編號
顏色
防病毒類型
保護對象
(例如)
測試毒藥
測試氣體濃度
毫克/升(%),體積/體積
防病毒時間
最小值,≥
三
棕色
有機氣體預防
有機蒸汽:苯及其同系物,汽油,丙酮,二硫化碳,乙醚等。
苯(C6H6)
5.0
(0.154)
45
四
灰
抗氨和H2S
氨、硫化氫
氨
(氨)
0.76
(0.108)
25
六
黑色
汞蒸氣預防
水銀蒸汽
水星
(汞)
0.01
(0.00012)
2000
七
黃色
耐酸氣體
酸性氣體:氯氣、二氧化硫、硫化氫和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2.0
(0.075)
30
註:盒子6可能沒有在工廠進行防病毒時間測試。
表7碳罐(箱)的油霧傳輸系數%
罐的滲透系數
≤
大的
中間
小的
過濾箱的滲透系數
& lt
0.01
0.01
1
五
5.1.2.4在規定的條件下測試濾罐的致密性,在1 min內無氣泡逸出;濾毒盒應該密封。
5.1.2.5罐(箱)對氣流的阻力應符合表8的要求。
表8罐(箱)的阻力Pa
罐的阻力
≤
坦克類型
大的
中間
小的
過濾箱電阻
≤
帶有煙霧過濾層
200
220
140
120
不帶煙霧過濾器
180
200
120
80
5.1.2.6在規定條件下進行罐體強度試驗後,罐體的致密性應滿足5.1.2.4的要求,防毒時間減少不超過表5和表6規定值的20%。
5.1.2.7在規定條件下測試罐(箱)的填充牢固度後,防護性能應符合表9的要求。
表9罐(箱)性能變化的允許值
筒
項目
大的
中間
小的
毒物過濾箱
阻力增加,% ≤
五
五
10
15
殺毒時間減少,% ≤
五
五
10
15
煙霧傳輸系數,%
粉塵排放量,毫克
氣密性
滿足產品的原始指標要求。
5.1.2.8罐體外觀應光滑,無毛刺,顏色編碼正確,無影響密度的缺陷。
5.1.3氣道
5.1.3.1氣道應具有良好的彈性;彎成180時,氣流要通暢;氣密性好。
5.1.3.2導氣管長度應大於60厘米。
5.2面罩零件的連接要求
5.2.1部件粘合強度在規定條件下進行測試。導管式面罩中罐與氣道、氣道與面罩的結合強度應大於147 N,直接面罩中罐(盒)與面罩的結合強度應大於49 N。
5.2.2部件的連接應氣密。當內部壓力為kPa時,沒有空氣泄漏。
5.3材料
5.3.1口罩部件必須無毒無害,並能滿足使用條件和儲存期限的要求;與人面部接觸的材料對皮膚無刺激作用。
5.3.2口罩材料應能承受清洗和消毒。
5.3.3金屬材料應進行防腐處理。
6測試方法
6.1口罩性能試驗按GB2891方法進行。
6.2面罩碳罐的性能試驗應按GB2892方法進行。
6.3面罩觀察窗透鏡的性能試驗應按照GB 5891.1的方法進行。
7檢驗規則
7.1檢驗分類
產品質量檢驗分為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
7.1.1型式檢驗
在下列情況下,產品的型式檢驗應按GB2829中規定的正常檢驗二次抽樣方案進行:
新產品的試制和定型或舊產品轉移到其他工廠;
b .正式生產後,如果產品的結構、材料、工藝發生較大變化,產品性能可能受到影響;
C.在正常生產中每年進行壹次定期檢查;
D.停產壹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e .出廠檢驗和最後壹次型式檢驗有很大區別;
F.國家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提出的要求;
G.企業申請產品生產許可證。
7.1.1.1檢查批次和樣品
檢驗批是指制造用於型式檢驗的所有同型號產品或型式檢驗合格後在規定期限內生產的所有同型號產品。樣品從檢驗批中隨機抽取。
實現7.1.1.2的檢驗
產品型式檢驗按表10進行。
7.1.1.3檢驗結果的確定
a .首樣不合格品數小於或等於首個合格判定數,該批合格;如果首樣不合格品數等於或大於不合格判定數,則該批不合格。
B.如果第壹個樣品中的不合格品數大於第壹個合格判定數且小於第壹個不合格判定數,則選取第二個樣品進行檢驗,兩個樣品中的不合格品數之和小於或等於第二個合格判定數,則該批合格。
7.1.1.4檢查不合格批次的處理。
表10產品型式檢驗實施表
檢驗項目
不合格分類
樣品
樣本量
n
辨別水平
分升
不合格質量水平
RQL
決策陣列
[交流遙控]
A.空氣泄漏系數
b、組裝的氣密性
C.呼氣閥的氣密性
A
40
0 2
1 2
D.實際死區
E.總視野
F.兩天視力
E.較低的視野
H.呼氣閥阻力
壹、眼窗透光度
J.覆蓋材料
K.呼氣閥板的抗老化性
B
50
0 3
3 4
面具
長度吸氣阻力
米(meter的縮寫))出現
C
第壹
第二
五
五
Ⅱ
65
1 3
4 5
A.防病毒時間
B.緊湊
C.填充硬度
A
40
0 2
1 2
筒
D.透射系數
E.粉塵排放
F.通風阻力
G.力量
B
第壹
第二
五
五
Ⅱ
50
0 3
3 4
H.出現
C
65
1 3
3 4
A.氣密性
A
40
0 2
1 2
B.通風設備
B
50
0 3
3 4
氣道
C.出現
C
第壹
第二
五
五
Ⅱ
65
1 3
4 5
整體遮蓋
A.部件粘合強度
B.部件組合的氣密性
A
第壹
第二
五
五
Ⅱ
40
0 2
1 2
不合格樣品是由於設備故障或操作失誤造成的,也可以篩選出不合格產品進行修理,允許復驗。
7.1.2出廠檢驗
產品出廠檢驗應按CB2828中規定的正常檢驗二次抽樣方案進行。
7.1.2.1檢查批次和樣品
檢驗批是指壹次生產的同型號產品的數量。導管口罩最大檢驗批為1,500套(件),直接口罩最大檢驗批為3000套(件)。根據CB2828中的表2隨機選擇樣品。
7.1.2.2檢驗的實施
產品出廠檢驗按表11執行。
7.1.2.3試驗結果的確定
用7.1.1.3。
表11產品出廠檢驗實施表
檢驗項目
不合格分類
檢查液位
伊利諾伊
驗收質量水平
可接受的質量標準
A.組件的氣密性
B.呼氣閥的氣密性
A
Ⅰ
2.5
C.呼氣閥阻力
B
Ⅰ
4.0
面具
D.出現
C
Ⅰ
6.5
A.防病毒時間
B.填充硬度
C.緊湊
A
S-2
10.0
D.透射系數
E.粉塵排放
F.通風阻力
B
Ⅰ
4.0
筒
G.出現
C
Ⅰ
6.5
A.氣密性
A
Ⅰ
2.5
氣道
B.出現
C
Ⅰ
6.5
整體遮蓋
A.部件粘合強度
B.部件組合的氣密性
A
Ⅰ
2.5
7.1.2.4檢查不合格批次的處理。
不合格批次進行復驗,發現的不合格品消除或修復後,允許再次送檢。
7.2如果制造商的產品未能通過型式檢驗,應采取措施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要求。
8標記、包裝、運輸和儲存
8.1徽標
8.1.1產品標誌
A.制造商的名稱、地址和郵政編碼;
B.產品名稱、商標和生產許可證號;
C.型號和標誌,口罩應標明型號,筒(盒)的型號和顏色應符合表5和表6的要求;
D.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
E.到期日期。
8.1.2包裝箱標誌
A.制造商的名稱、地址和郵政編碼;
B.產品日期、型號、數量和質量;
C.生產日期、防曬和防潮標誌。
8.2包裝
8.2.1包裝應為塑料或紙箱包裝。
8.2.2產品的外包裝應采用輕而堅固的材料。
8.2.3包裝箱內應附有合格證、產品說明和裝箱單。
8.3運輸
8.3.1避免日曬、雨淋和重壓。
8.3.2不得與酸、堿、溶劑等物質同車運輸。
8.4儲存
8.4.1儲存倉庫應幹燥通風,無酸、堿、溶劑等物質。
8.4.2貯存期為罐體5年,罐體3年,產品性能符合本標準;過期產品應取樣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9使用要求
9.1口罩使用條件
空氣中氧氣的體積濃度不低於18%,溫度為-30 ~ 45℃,有毒氣體濃度見表5、表6,不能在罐、槽等密閉容器環境中使用。
9.2正確選擇口罩
9.2.1用戶應根據自己的臉型大小選擇合適的口罩號碼。
9.2.2使用者應根據毒物的種類和濃度選擇藥罐(箱)。
9.3正確佩戴和使用
檢查口罩的完整性和氣密性;口罩密封框應與佩戴者面部密封;使用過程中要註意是否有泄漏,濾罐是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