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翻譯錯誤
馬維野說,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就要提高硬軟兩種實力:硬實力主要是提升自主創新能力;軟實力就是自主創新完成的優化。自主創新能力主要體現在擁有的發明專利上,自主創新環境越來越表現在知識產權文化的優化上。
但對知識產權到底是什麽,很多人是不清楚的,包括政府界、經濟界、科技界、文化界,甚至知識產權界的學者,往往把知識產權中的“知識”跟知識經濟的“知識”混為壹談。
知識產權在英文中有兩個概念:Intellectual Property(簡稱IP)和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簡稱IPR)。
這兩個概念不同,卻統統被中國大陸的學者翻譯成四個字:知識產權。而三個英文單詞(Intellectual智力、Property財產、Right權利)的中文詞意中根本沒說知識,講的是智力、智慧。
臺灣的翻譯是比較準確的,把IP翻譯成智慧財產,把IPR翻譯成智慧財產權。
“知識”的英文是Knowledge,指有公知性的認識、認知、學問、學識。“知識”由於其公知性,是不能產權化的。不是張三學了“牛頓三定律”,李四就不能學了。
臺灣翻譯的“智慧”是指用其非公知性獲得與運用知識的能力,這種能力運用得好才可能產權化。知識是死的,智慧才活的,死知識離開活智慧的使用壹文不值。
中國有很多傳說,說明中國人的知識比美國人豐富得多,比如“花木蘭”。但美國人把“花木蘭”,以及中國的國寶大熊貓都拍成動畫片,在全世界賣錢。說明我們的智慧不如美國人。
可見,在知識產權制度下,智慧遠遠重於知識。中國人在接受新概念時往往習慣於顧名思義,很多人壹見到知識產權就想當然地把它說成是“產權化的知識”。這是極其不準確的。
要準確理解知識產權的本質含義,千萬不要顧名思義,應該懂得:知識產權是智力成果的法定權,而不是知識的法定權。
而且我認為,“知識產權”是個很不好的翻譯,它壹直在誤導中國民眾乃至高層領導人。
“專利”卻是英文Patient的絕好翻譯。專利制度就是通過公開發明換取壟斷的制度。
英國是第壹個實施專利的國家,把國王簽發的獨占權利證書稱之為發明權利證書,“專利”Patient的特點是公開和壟斷。在發明公開的前提下,保證了發明人對其發明創造的壟斷權。
“知識產權”是30年前由中國大陸學者創造的;“專利”壹詞則是幾千年前就有了。在古漢語裏,“專利”壹指專謀私利,二指壟斷利益。
“自主創新”的誤區
近些年來,“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創新”的說法在全國上下廣為流行。
“自主”指自己能做主。“自主創新”的含義有三: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則表明,“自主創新”並不排斥別人的東西,也不等於當年提倡的“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自主。
“自主知識產權”指的是擁有排他性的獨占權。獨占權可多渠道獲得:可以自主創新,可以花錢買,也可是他人贈送。“自主創新”與“自主知識產權”的“自主”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概念。
“自主創新”需要花錢。而許多中小企業無力承擔高昂的研發費用。“自主創新”也要講求成本。如果購買成本大大低於研發,何需“自主創新”?因此,企業不但要學會自主創新,還要學會購買、引進、合作。讓知識產權為我所用,才是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最高境界。
“自主創新”的成果不等於“自主知識產權”,換言之,創造並不等於擁有。沒有受到法律的保護,創造的成果不過是公知技術,人人可以無償使用。只有受到法律的保護,發明創造的成果才具有獨占性,企業才能真正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獨占性是知識產權非常重要的特性,恰恰是它才能使知識產權成為企業競爭的核心競爭力。因為任何企業都不可能用不受法律保護的科技成果打擊對手,防止別人模仿。
“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誤區
“知識產權”是私權,張三擁有的,李四就不能再擁有。“擁有自主”是同壹概念的重復表達。語言學上顯得十分羅嗦。
“自主知識產權”的說法也是很可笑的。盡管“知識產權”翻譯得不好,但其私權性質表明,任何“知識產權”都是“自主產權”。既然沒有“非自主知識產權”,又何來“自主知識產權”呢?
“自主知識產權”大概是科技界提出來的,不是知識產權界提出來的。
科技界提出來的“自主知識產權”也已上升為國家戰略之壹。如果不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永遠不可能改變受制於人的被動局面。
而科技界在“自主創新”成果得到知識產權局的專利授權之後,為了突出“自主創新”的重要性,就在“知識產權”前面畫蛇添足地加上了“自主”二字。這大概就是全國上下廣為傳播的“自主知識產權”說法的由來。
如果要真正理解“知識產權”,“自主”二字實在是要不得的。
“知識產權”的價值
“知識產權”很有價值。據報道,iPhone手機只在中國生產,可是蘋果公司拿走了58.5%的利潤,中國人拿到了可憐的1.8%。相當於庫克每天掙100多萬美元,合人民幣650多萬元。名牌LV包壹個賣好幾萬元,而生產LV包的皮革,每平方米就幾十塊錢。它們都體現了知識產權的價值。
知識產權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類文明、文化繁榮的標誌,是企業的生命線。有作為的企業應該學會構築知識產權壁壘。
比如商標的價值。可口可樂商標價值700多億美元。美國壹家公司吸取蘋果公司在iPad商標上的教訓,進軍中國市場之前,在中國商標局註冊了60多個商標。
專利的價值遠勝於科技成果的價值。2009年,貴陽壹家企業領導告訴我,他們公司已連續4年每天申請壹件專利,是因為吸取了教訓。他們的產品銷往海外,在與外商合作中,為證明他們是中國技術創新能力最強的企業,曾出示過20多個獲獎證書,包括在人大會堂獲得的國家科技進步壹等獎證書。外商看不懂:“技術先進與否是市場說了算的,妳們中國政府憑什麽說了算呢?”而我國的科技獎勵制度是從蘇聯學來的,全世界保留科技獎勵制度的目前大概只有中國。
他們趕緊拿出幾張國家知識產權局簽發的專利證書,老外壹看態度大變,合作非常順利,壹家外商甚至多付給貴陽這家企業200萬美元,以示對其知識產權的尊重:“妳們國家科技進步獎的標準是什麽,妳們通過什麽手段得來的,我們既搞不清楚,也沒興趣搞清楚。妳們能獲得這些專利了不起,因為發明專利能不能授權,全世界是統壹的標準。不該授權,就是用盡壹切不正當手段也不可能得到授權。”
專利價值有時高於商標品牌的價值。這也是馳名300年多年的剪刀品牌北京的王麻子和杭州的張小泉倒閉的原因。它們是被1983年創立的廣州陽江十八子打敗的。陽江十八子大量申請專利,通過授權專利不斷擴大市場,壟斷市場,最終把王麻子、張小泉擠出了市場。這個例子說明,知識產權對企業都很重要,但是,專利才是企業,特別是創新型、技術依賴型企業最有價值的知識產權。
壹家企業老總曾經問我:“商標、專利到底是什麽關系?”我隨口告訴他:“商標是妳的‘名片’,專利是妳的‘芯片’。”他說這句話讓他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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