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企業品牌文化的精髓,企業品牌形象的樹立是企業奮鬥的核心。壹般企業在印制標簽、包裝或在各種媒體上做廣告時,都需要出具相關品牌的商標註冊證明。在國際貿易中,商標極其重要,國際貿易離不開商標。
2.資產亮點
商標的評估價值可以增加企業的總資產,品牌價值越高,越能反映商標的影響力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間接反映消費者對商標所標示商品的接受程度。商標作為壹種無形資產,也可以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質押來實現其價值。
3、消費者眼中的識別碼
商品在市場上接受社會檢驗和監督,參與競爭。這種市場競爭是產品品種、質量、價格等各種性能指標的競爭,這些信息通過商標這座橋梁傳遞給消費者。利用商標宣傳商品和服務,簡潔、醒目、易記,給消費者留下深刻印象,從而吸引和誘發其“盡快購買”的欲望,從而達到創名牌、擴大銷售的效果。
4、企業聲譽的載體
商標不僅是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標誌,也是企業信譽和競爭力的象征。企業信譽的具體表現就是商標標註的商品給消費者帶來的滿足感。商標凝聚了被標記商品和服務的信譽,也凝聚了商品的經營者和服務者的信譽。商標是商品和服務聲譽以及與之相關的企業聲譽的最佳標誌。
5.品牌糾紛中的擋箭牌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別人不敢抄襲,否則可以起訴侵權,獲得經濟賠償。相反,如果妳被別人搶先註冊,妳必然會失去自己精心策劃、苦心經營的市場,妳可能會成為侵權被告。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關於註冊商標續展、變更、轉讓和許可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局對續展的註冊商標予以公告。
第四十壹條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壹並轉讓。
對容易引起混淆或者產生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註冊商標轉讓經核準後,應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百度百科-商標註冊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