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業覺得這兩種招標采購方式就像雙胞胎壹樣,總是傻傻的,讓人摸不著頭腦。招標采購項目采用談判或協商方式時,不知如何區別處理。如果不了解兩者的本質區別,就很難被針對性,成功率自然會降低。
今天,寶標邊肖詳細講解了競爭性談判與競爭性談判的區別,以及它們的適用條件。
01評估方法的區別
競爭性談判采用綜合評分法,競爭性談判采用最低價法。
1.競爭性談判的評估方法是競爭性談判小組的所有成員集中精力與單壹供應商談判。招標采購要求明確後,要求所有參與的供應商進行最終報價。最後根據談判文件中規定的評價因素對量化指標進行評價,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中標候選供應商。
2.競爭性談判的評估方法是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精力與單壹供應商談判。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第二輪報價和最終報價,然後招標人將從談判小組提出的交易候選人中選擇最符合招標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對對等、報價最低的供應商作為交易供應商,並將最終結果通知所有未完成交易的參與談判的供應商。
02招標文件和采購文件銷售期限的差異
競爭性談判:空白,沒有明確定義。
競爭性談判:談判文件的出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少於5個工作日。
03供應商確定方法的區別
除公告外,競爭性磋商和競爭性談判也可由招標采購人和評標專家書面推薦,或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
04使用條件的差異
競爭性談判有四個條件,競爭性談判有五個條件。
其中,有兩個類似的談判協商條件。
此外,競爭性談判更適合政府購買服務。
符合采用競爭性談判招標采購方式的有以下四種情況,包括:
(壹)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新的招標無法成立的。
(二)技術復雜或者特殊,無法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三)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迫切需求的。但應是招標采購人不可預見的或不是招標采購人的延誤造成的。
(四)總價無法預先計算。這是指由於藝術品、專利、專有技術的采購招標或服務的時間和數量無法提前確定,導致無法提前計算總價。
符合采用競爭性談判招標采購方式的有以下五種情況,包括:
(1)政府購買服務。
(二)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無法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由於藝術品的招標、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服務的時間和數量無法預先確定,因此無法預先計算總價。
(四)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支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五)依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
以上是競爭性談判與競爭性談判的本質區別。簡而言之,競爭性談判的最終價格就是價格,誰的價格最低,誰就成交。競爭性談判最後比的是綜合實力,誰的綜合得分高,誰就成交。
相比之下,競爭性談判有利於需求不明確的投標和采購單位,有利於供應商向咨詢小組展示產品質量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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