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變更申請壹般情況下是不會不予受理的。如果有問題可以提交補正資料。妳說所的證明退還是不能的,連同官費和資料都不會退還的。
1、商標變更: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已核準註冊商標或已提交註冊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需要辦理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註冊申請中指定商品或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如果要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
2、商標變更的註意事項和重要性:
(1)、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註冊人應將其全部註冊商標壹並變更。
(2)、辦理變更手續的,每壹件商標(每壹註冊號)應填寫壹份變更申請書
(3)、商標局對商標變更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變更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變更證明壹起使用。
(4)、***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後,變更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如果其他***有人需要,應申請補發證明。
(5)、若有他人申請貴公司商標三年停止使用而對您的商標提出撤消申請, 商標局所有相關的商標文件都會通過商標註冊證書上的地址郵寄給您,
如由於未及時 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名義或地址,商標局的文件將不能送達給您,您的商標有可能因此 而被撤消(已有大量因此原因商標被撤的先例)。
二、流程及所需文件
1、遞交如下材料給到小盾進行商標變更;
a、個人申請:身份證復印件
b、公司申請:營業執照復印件
c、申請人名義變更:相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
2、小盾當天網上遞交材料給到商標局進行上報,包括如下材料:
a、申請書
b、委托書
c、客戶證明文件
3、商標局2個半月下發受理通知書
4、商標變更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4-6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