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的行政程序。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商標局《駁回商標申請通知書》之日起15天內。
商標駁回復審的流程主要包括準備材料,具體內容如下:
商標駁回復審的流程:
壹、收到拒絕通知
1.商標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後,要註意商標局寄出的信封上的郵戳。駁回復審是有期限的,過期無效。目前有兩種計算方法。
A.發布日期+15天差旅時間+15天審核請求時間=30天。
b、信封郵戳+15天。
2.看排斥的類型(是完全排斥還是部分排斥)。如果是全盤拒絕,那就看拒絕的原因。
復試是否有成功的機會(如果申請人沒有復試經驗,可以找機構幫忙分析壹下),從而決定是否復試。
如果是部分拒絕,觀察被拒絕的商品或服務是否屬於自己的主營業務,並根據其他因素考慮是否進行審查。
如果審核了,就要盡早辦理,因為後續還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時間有限。
二、準備工作
1.拒絕審查的材料
2.駁回復審申請
3.駁回復審的理由。
4.拒絕通知的原件和信封
5.授權委托書(如果沒有委托代理機構,則不需要授權委托書)
6、申請人的主要資格證書復印件。
7.其他證據材料
壹、國內外商標註冊受理通知書或證書復印件
b、該商標是否是馳名、著名、知名商標。
c、商標包裝、廣告、宣傳、合同、銷售文件等使用證據(復印件或原件)
d、有助於審查案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中,當時間緊張,來不及準備所有材料時,
我們可以提交申請表、駁回的簡要理由、駁回通知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委托代理機構還需要復印件。
其他補充證據材料可在提交申請後三個月內補充。
第三,提交申請
退稿和復審材料準備好後,要進行整理。提交商標評審委員會。同時,支付辭退復審員費用人民幣750元。
第四,拒絕後續審查
1,2個月左右發出錄取通知書。
2,大概壹年半的裁決。
3.審核成功-移交商標局-公告-認證
4.復審失敗-放棄還是訴訟(北京壹中院)
擴展數據
商標駁回復審具備條件
1.駁回商標復審的申請人必須是商標被商標局駁回的原申請人,其他人沒有資格申請。
2.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期限內被駁回。
3.被駁回的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中的確切內容,復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的理由。否則,復試申請視為無效。
4.申請駁回商標復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和《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原件送交商標評審委員會。
4.繳納商標評審費。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受理申請。手續不全的,應當限期退回申請表。
商標評審委員會經過分析和集體討論,以多數委員的意見作出最終決定。
如果多數委員認為申請復審的理由成立,則最終決定否定商標局的反駁意見,準予初步審查並發布商標初步審定公告;
申請復審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最終決定維持商標局的反駁意見,不進行初步審定,再予以駁回。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終局決定壹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申請人和商標局都必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