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與商品包裝裝潢同樣緊密相聯,又有本質區別。兩者的相同之處是:商標是商品包裝裝潢的壹部分,二者同時使用於商品包裝上。二者的區別是:商標的作用是區別商品的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而裝潢是為了美化商品,使消費者賞心悅目,給人以美的感受。為了讓大家更加清楚的了解兩者之間的區別,小編總結了以下幾點。
1、兩者的使用目的不同
使用商標的目的在於區別不同的生產者、經營者生產、銷售的商品,以利於消費者認牌購物。使用商品裝潢的主要目的在於豐富多彩的圖案、繪畫、色彩和生動的文字來裝飾、美化商品,宣傳商品,以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望,達到推銷商品的目的。
2、穩定程度不同
商標壹經註冊,則不得隨意變更商標的圖形和文字等要素,否則不受商標法保護。因此,有的商標可以沿用幾百年,具有相當的穩定性,不宜經常改變,否則也不利於擴大商標的知名度。而裝潢壹般缺乏穩定性,為了隨行就市,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可隨時依市場行情的需求,不斷創新,改變原來的文字、圖形,以此來吸引消費者。
3、法律保護不同
商標可通過註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商標如被侵權、假冒、侵權人有權請求商法上的救濟。商品裝潢則不受商標法的保護,也無須註冊,但知名商品的裝潢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對此,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知名商品的,構成不正當競爭,經營者需承擔法律責任。此外,商標與商品裝潢若如何藝術作品的條件,也可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同樣,二者若具有外觀設計的條件,還可申請取得外觀色設計專利,受專利法的保護。此種情況,雖在實踐中極少出現,但理論上將是可行的。由於我國現行立法權對知名商品的裝潢施以直接的法律保護,采用專利法、版權法的保護只是間接的保護途徑。為擴大裝潢的保護範圍,裝潢設計人在其裝潢符合商標設計內容的要求前提下,可將裝潢連同原商標圖案***同作為商標進行註冊保護,即通常說的?整體商標註冊流程?。
4、設計內容的要求不同
商標設計不同於壹般美術設計。各國商標發對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等要素都有禁止性的規定,它只能反映商品的內在形態,具有抽象性。而商品裝潢所使用的文字、圖形則不受商標法設定的種種限制,不僅不忌用表示商品的質量、功能、用途等內容、反而可采用多種直接的表達形式,昭示上述內容,反映商品的外在形態。
5、表現形式不同
商標與商品裝潢皆可用文字、圖形等要素或它們的組合作為其表現形式,但商標的表現形式除此之外,還可以使用音響或氣味作為標記,商品裝潢則不能使用。
6、圖案面積大小不同
通常情況下,商品裝潢的面積比商標要大,且為了招徠顧客,畫面色彩壹般都光彩奪目。
7、圖案的設計思路不同
商標必須具有顯著性,其圖案設計重取意,應著重於商標權人的個性和追求,以此與其他商品生產者、經營者設計的商標圖案相區別。而商品裝潢則比較直觀,著重於美化性,無須顯著性,只要能符合廣大消費者的需求,刺激購買欲即可。
8、專有性不同
商標壹經註冊,權利人取得的商標權具有絕對的專有性和排他性,非經商標權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再與註冊商標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記。商品裝潢中僅知名商品特有的裝潢具有專有性和排他性。所謂的?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場上具有壹定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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