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標註冊申請前準備
1、註冊方式的選擇:自己到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註冊(商標法允許本國公民直接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還可以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申請。對方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2、商標在先註冊權利的查詢工作:是指商標申請人或代理人在提出申請前,對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遵循自願查詢原則,此項工作可以大大減少商標註冊的風險,提高註冊的把握性。查詢中,會受數據處理及商標申請審查期等原因的影響,使部分在先申請的商標無法進入數據庫,因此無法查詢檢索到該部分信息。另外查詢與審查由不同人員承擔,而查詢人員與不同審查人員的審查觀點上可能出現不同的意見,因此,商標查詢的結果不能當做法律依據,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註冊之前,找家專業的商標查詢公司或有完善的商標查詢條件的代理組織是十分重要的。
3、申請商標資料的準備:
(1)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出示身份證及遞交身份的復印件。以企業做為申請人的,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提供,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提供的圖樣必須清晰,便於粘貼,用光潔耐用紙張或用照片代替,長和寬不大於10厘米,不小於5厘米。圖樣方向不清的,用箭頭標明上下方。申請卷煙、雪茄煙商標,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的同樣大。
(3)註冊費用:註冊費:1000元,如委托代理組織辦理,需再交納1000元左右的商標代理費
二、商標申請註冊程序
1、具有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團體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夥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按照自願的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2001年11月1日起,我國商標局開始受理自然人註冊商標申請)。
2、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目前,我國商標法執行的是商品國際分類,它把壹萬余種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分為45個類,其中,商品34個類,服務項目11個類。申請商標註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壹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壹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在不同類別提出註冊申請這樣可以避免商標權適用範圍的不正當擴大,也有利於審查人員的核準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3、商標申請日的確定: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於我國商標註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壹旦發生申請日的先後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註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日期的最小單位為日)
三、商標的收費
1)商標沒有年費(不需要每年交錢),只有專利才有。商標的有效期內沒有其他費用(辦理續展註冊除外)。
2)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3)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4)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註冊經核準後,予以公告。
5)續展註冊的費用20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