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商標變更的另壹種形式。商標轉讓本質上是商標變更,但商標變更只是商標註冊人姓名、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變更,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商標轉讓是將商標銷售者所有的商標出售給商標購買人,然後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商標。現在,讓我們詳細談談如何在商標買賣雙方的商標交易過程中完成商標轉讓的過程。
商標轉讓的基本過程是申請受理審查公告簽發轉讓證明,買賣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合同或協議;商標持有者進行商標公證,通常在三到五個工作日內。取得《商標聲明公證書》,準備材料和公證人當然交給商標局。商標轉讓費1000元,由商標局出具《受理書》,壹至兩個月內予以審查,並由商標局予以公告,發給《註冊商標核準轉讓證書》。在驗收後的五到八個月內通知雙方。
商標轉讓的信息準備是“商標或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書”,要求雙方簽字或蓋章;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或合同;轉讓方的身份證明。受讓人為法人的,應當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和商標註冊證。公證處的商標聲明公證證書也需由當地商標局規定;代理公司的經營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文件為外文,中文為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字確認的翻譯。商標轉讓完成後,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元商標註冊人未經許可繼續將該商標用於商品,屬於違法行為。每壹次商標轉讓不需要公證書。必須按照商標局的要求編寫和提供。壹般來說,如果轉讓商標的價值較高或者在審查過程中有疑問,商標局壹般要求提供公證書。此時,需要將雙方當事人移送公證處進行公證。
以上是商標轉讓過程中商標買賣雙方所需的商標交易過程和信息準備。如果您需要購買有價值的商標,您可以在八戒知產商標網進行選擇,並咨詢相關的商標轉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