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名稱”欄的填寫
企業:填寫企業名稱,註意須與主體(身份)證明文件登記的名稱保持壹致。
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外國申請人應當同時填寫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
2、“申請人國籍/地區”欄的填寫
國內申請人不填寫此欄;外國及港澳臺地區申請人應規範正確地填寫國籍或地區。
3、“申請人地址”欄的填寫
企業:填寫營業執照註冊地址;
個人:身份證地址或通訊地址均可。
4、“代理機構名稱”欄的填寫
代理機構名稱應當與所加蓋的代理機構章戳保持壹致。
5、“外國申請人”欄的填寫
“外國申請人的國內接收人”、“國內接收人地址”、“郵政編碼”欄供外國申請人填寫。
外國申請人應當指定國內接收人負責接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後繼商標業務的法律文件。國內接收人地址應當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詳細填寫。
6、“商標申請聲明”欄
申請註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以三維標誌、顏色組合、聲音標誌申請商標註冊的,兩個以上申請人***同申請註冊同壹商標的,應當在本欄聲明。
申請人應當按照申請內容進行選擇,並附送相關文件。
7、“要求優先權聲明”欄
《商標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壹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時,可以享有優先權。
8、“章戳及簽字”
申請書需要加蓋的章戳都應該是公章;申請人及代理機構的公章應蓋在相應的位置上,所蓋公章確保清晰、完整且不得覆蓋申請書中所填寫的文字。
9、“商標圖樣框”
商標圖樣應當清晰、完整且對比度分明。以顏色組合或指定顏色圖樣申請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並提交1份黑白墨稿;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
10、“商標說明”欄
以三維標誌、聲音標誌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說明商標使用方式。
以顏色組合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文字說明,註明色標,並說明商標使用方式。商標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應當說明含義。
自然人將自己的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應當予以說明。申請人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應當予以說明,附送肖像人的聲明書。
11、“類別、商品/服務項目”欄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申請人應按《類似商品和服務項目區分表》填寫類別、商品/服務項目名稱。
《商標註冊申請書》中的商品/服務壹欄應當填寫具體的商品/服務名稱(如《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編碼為6位數字的項目名稱),不能填寫類別標題和類似群名稱(編碼為4位數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