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壹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壹欄中;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碼,在交費窗口繳納申請規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商標是用以識別和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誌。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領取《商標註冊證》應提交的書件
(壹)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的,領取《商標註冊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原件;
2、註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須提交單位介紹信;註冊人是自然人的,須提交註冊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領證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二)因各種原因未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的,領取《商標註冊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註冊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或加蓋註冊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註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須提交單位介紹信;註冊人是自然人的,須提交註冊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領證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4、註冊商標的《商標公告》復印件,或該《商標公告》的期號及商標註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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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
《商標註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商標註冊證》遺失的,應當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破損的《商標註冊證》,應當在提交補發申請時交回商標局。
商標註冊人需要商標局補發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出具商標註冊證明,或者商標申請人需要商標局出具優先權證明文件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相應申請書。符合要求的,商標局發給相應證明;不符合要求的,商標局不予辦理,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偽造或者變造《商標註冊證》或者其他商標證明文件的,依照刑法關於偽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