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商標註冊之外,大家對於商標轉讓肯定也不陌生。商標轉讓是除了商標註冊以外獲得商標的另外壹個途徑。那麽在進行商標轉讓時,都有哪些註意事項呢?商標轉讓簽訂合同就可以嗎?接下來為您壹壹解答。
商標轉讓的註意事項:1、非法轉讓問題所謂非法轉讓註冊商標就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人並不是該註冊商標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標所有人,或者是未經註冊商標權利所有人同意,而以隱瞞、欺詐、偽造等不正當手段將其註冊商標偷偷轉讓的。在現有的商標轉讓程序中由於客觀存在的漏洞,要做出這樣的事來並非困難,雖然事後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和保護商標權利人的利益,但當事人遭受的重大損失將是無法彌補的。
2、無效轉讓問題所謂無效轉讓就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不符合律所規定的限制條件,雖然商標轉讓雙方已簽訂了商標轉讓協議,並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標轉讓費,但該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根本不可能被國家商標局核準,因此,該商標的轉讓是無效的,因為商標無法被核準轉讓,所以商標的所有人仍然沒有變。
3、部分轉讓問題所謂部分轉讓就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人,未將與被轉讓商標權利相關的其他同類近似商標壹並轉讓給商標受讓人,而是有意或無意的保留或隱瞞了壹部分與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同類商標,轉讓人在商標轉讓之後仍可以使用與被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其他商標,對商標受讓人造成了實質性的傷害。
4、隱瞞被轉讓商標的權益漏洞問題商標轉讓人在轉讓該商標時,隱瞞了該商標在轉讓之前已經被許可他人使用、被質押抵債、被轉讓等等問題,使得商標受讓人在受讓商標後的權益。
商標轉讓簽訂合同就可以嗎: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進行商標轉讓的時候,除了要簽訂商標轉讓合同,還應該向商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商標局不核準的,商標轉讓行為無效。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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