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權投資企業經營範圍:非證券股權投資及與股權投資相關的咨詢服務(閑置資金只能存入銀行或用於購買國債等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
三、股權投資企業的運作模式:
1,募集資金;
2、確定投資企業:
1),初步接觸:通過面談、電話、郵件等方式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融資意向。
2)簽訂保密協議,達成合作意向。
3)業務溝通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主要是對企業的財務、法律、經營管理和競爭地位進行調查,並在此基礎上完成對企業的風險評估,形成報告。
4)框架協議、投資決策:雙方就融資金額、投資價格、盈利預測、擔保機制等核心商業條款進行協商。
5)簽約合作:提出正式的合同文本,雙方就合同文本涉及的所有細節進行最後的談判。如果能就所有問題達成壹致,雙方就可以簽署正式合同,進入融資合作的實質性階段。
3.投資基金的投資和管理:壹般由股權投資管理公司進行投資和管理!
4.投資後定期拜訪企業,參與重大決策!
5.退出方式:上市(最佳退出方式)、股權轉讓、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