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進入三板交易市場。股票退市後將進入代辦股權交易系統,簡稱三板市場。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在股權變更後進入三級市場進行交易。
2.第二,公司回購。可轉換債券不同於股票。可轉債需要簽訂協議。壹旦觸發回購條款,公司將無條件回購。所以,即使公司股票退市,即使不能轉讓,我們的債券依然存在。我們可以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如果公司拒不履行,我們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我們因公司違約造成的損失。
3.3.等待再次上市。如果公司退市後進行資產重組,且重組順利,三年後仍可重新上市。如果我們持有的可轉債還在期限內,我們仍然可以在公司重新上市時隨時轉換為股權。
4.破產清算。如果公司退市,宣告破產,那麽在破產清算程序之前,我們是無法贖回的。這時,可轉換債券就會變成債權。在清算順序上,除應繳納的稅款和人員安置費用外,債權清算在股權之前,可轉債清算在普通債權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