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長
全面負責公司重大經營方針和戰略目標的制定和決策;召集公司董事召開董事會;負責召集股東召開年度股東大會,主持股東大會;任職期間負責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和實施;全面監督公司管理體系的運行。
2.副主席
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負責公司組織架構的建立或公司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審批公司的管理制度或相關規定;提高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水平,提高企業知名度、信譽度和信任度。
3.總經理
負責公司年度預算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協助董事長制定公司整體戰略規劃和發展目標,協助副董事長設置公司組織架構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體系,掌握市場動態,制定應對策略,監控各項業務項目的開展,監督和督導下屬目標的實現。
公司的優勢
市場經濟要求平等的市場主體遵循等價交換原則;通過公平競爭,從市場獲取和提供商品,促進整個市場的合理流動,實現結構的優化和資源的合理配置。市場經濟的要求決定了市場主體必須有明確界定的產權,必須是獨立平等的。
法人制度以其獨特的性質,使法人在市場經濟中發揮了主要作用。公司作為壹種法人形式,其特點完全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這必然使公司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