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地:公司成立時辦理登記的工商機關。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詳見表格註釋);
2.委任書(委托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
5.同意更名的股東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投票比例,自然人股東個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6.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三條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變更和註銷,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本辦法辦理。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時,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五條申請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經營場所的證明;
(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