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不能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條件是:
1,該股票經核準後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股本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3、開業時間三年以上,連續三年盈利;
4.持有面值人民幣65,438+0,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65,438+0,000人;
5.公司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20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21條
上市公司壹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總資產30%的,應當在股東大會上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