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創始人的要求不壹樣。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經營的自然人或者家庭,自然人或者個人或者家庭從事工商經營。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是自然人。該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得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
3.法律地位不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的公民是個體工商戶,而不是經營主體;個人獨資企業是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