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公司中,個人出資應出具出資證明書並記載於股東名冊,屬於股東之壹,享有表決權、分紅權和承擔風險權;
(2)有限公司,個人出資要出具出資證明書,不屬於股東,沒有表決權,但可以按利潤分紅,按出資承擔有限風險等權利;
(3)其他企業和個人出具出資證明書,視同融資,無其他權利義務,只分紅不承擔義務。
2.投資壹詞在金融和經濟中有幾個相關的含義。它涉及到財產的積累,以便將來獲得利益。從技術上講,這個詞的意思是“把某物放在另壹個地方的行為”(可能最初與人的衣服或“禮服”有關)。從財務的角度來說,相對於投機,投資期限更長,更傾向於在未來壹定時期內獲得壹些持續穩定的現金流收益,這是未來收益的積累。投資是指特定經濟主體在壹定時期內將足夠數量的資金或實物貨幣等價物投入某壹領域,以期在可預見的未來獲得收益或資本增值的經濟行為。可以分為實物投資、資本投資和證券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