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由個人繳納,但由公司代扣代繳。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在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扣繳法計算扣繳稅款,並按月進行扣繳申報。
法律客觀性: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扣繳勞動者工資: (壹)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扣繳的贍養費、扶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