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股東大會要定期召開,而非上市公司設立了董事會和監事會,但無權公開發行股票。
上市公司出售部分股份給股東,所以上市公司必須對股東負責,披露財報等信息,分享權益,而不是上市公司決策相對自由,經營相對不受影響。
主要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對財務披露的要求比非上市股份公司更嚴格。
2.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並自由交易(全部或部分,每個國家有不同的制度),而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問責制度是不同的。
4.上市公司上市的條件是:公司成立3年以上;其總股本系3000萬元以上;持股價值超過65,438+0,000元的股東人數不少於65,438+0,000人。
最後,上市公司可以獲得整合社會資源的權利(如公開增發股票),非上市公司沒有。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壹般特征,如股東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