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終止主要有兩種情況:
1.公司破產了。根據公司法規定,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公司破產的原因(或破產界限)。這裏的“不能”是指連續的“不能”。
2.公司解散了。《公司法》規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公司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