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像妳說的,剛剛內地非金融企業獲準在香港發債。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對人民幣回流中國管得很嚴,所以允許內地非金融企業赴港發債的象征意義大於實際操作意義。而且根據政策,內地非金融企業每年發債額度是有限制的,今年是500億。光靠大型國企是不夠的。因此,短期內小企業很難在香港直接發債。
2.沒錯,就是外債,因為這筆錢是在境外獲得的,由境外債權人持有,與是不是人民幣無關。
3.不是主題。發行點心債券的主要監管機構是香港金管局和中國證監會,中國政府主要審批資金回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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