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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論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由A、B、C、d四人組成,其中A持有公司10%的股份,由?

b .法律上禁止擔任公司董事: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之日起未滿三年,已滿四年b .法律方法C:屬於職工的董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民主選舉產生。d不合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不可以。董事會的決議必須得到全體董事的半數以上同意。董事會決議的表決采用壹人壹票制。董事會無權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股東會決定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董事會決定商業計劃和投資計劃。

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人數只有4人,不足法定人數(5-19);甲方違反董事會職權,自行召開股東會。董事會負責召集股東大會。董事會不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由監事會行使。監事會不召集的,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65,438+0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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