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現金流出50萬
第三年固定資產折舊=(100-10)/5 = 18萬應納稅所得額= 18萬* 33% = 59400元。
(收入-成本)*(1-33%)=(250000-150000)* 0.67 = 67000。
現金流=59400+67000=126400元
第四年固定資產折舊可抵稅=180000*33%=59400元。
(收入-成本)*(1-33%)=(900000-500000)* 0.67 = 268000元。
現金流= 26.8萬+5.94萬= 32.74萬元
第五年和第六年的現金流與第四年相同
第七年在第四年的基礎上32.74萬元。
加:固定資產殘值稅後及預付現金= 100000 *(1-33%)+200000 = 267000。
現金流=327400+267000=59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