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組是指公司為獲得長遠發展和未來融資能力而進行的重組活動,包括改制上市、兼並、企業資產重組、債務重組、企業重組等。企業重組的目的是改善企業管理,促進企業創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壹以上的投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