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撰寫壹份技術交底書。
2、其次,根據專利局的要求,寫壹份詳細的專利申請書。
3、包括發明名稱、所屬技術領域、現有技術以及發明目的。
4、簡單明了地反映該發明創造的技術內容即可。(名稱中不得含有非技術性詞語,不得使用商標、型號、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稱等,且不得超過25個字)。有效專利是指專利申請被授權後,仍處於有效狀態的專利。要使專利處於有效狀態,首先,該專利權還處在法定保護期限內,另外,專利權人需要按規定繳納了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