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包括專利法律知識(總分150)、相關法律知識(總分100)、專利代理實務(總分150)三個考試科目。
專利代理人通過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後,受專利代理機構委托從事下列業務:
1,提供專利申請咨詢;
2.代理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申請專利,辦理審批手續和審批後事務中的各項手續;
3.代理專利申請的審查、專利權的撤銷或者無效宣告,或者提供上述程序的咨詢;
4.辦理專利技術轉讓事宜,或者提供專利技術咨詢;
5.其他相關專利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