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質量專利主要是指涉及大量重復提交的、涉嫌抄襲的、涉及大量無用結構堆砌且獨立權利要求冗長(單個權利要求超過壹頁)的專利,這些專利的發現和判斷,壹是靠審查員的發現和上報,二是靠系統自動識別,系統主要依靠相關的指標判斷,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所在地區的專利授權率、駁回率、授權專利保持平均期限、代理人所代理專利的授權率、駁回率、申請所涉及的行業的專利授權率、駁回率等等。 所謂的低質量專利只是專利局對專利申請的預判,僅供審查員在審查時參考,具體到個案審查時,審查員依然是依法依規、有理有據地對專利申請進行三性方面的審查,簡而言之,低質量專利的標簽不會對該專利申請的審查結果造成實質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