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附圖中術語的解釋:附在專利發明說明書上的幫助解釋發明內容的圖片。為了便於公眾理解和實施發明的技術特征,申請人可以在說明書中附壹幅或者多幅附圖,包括示意圖、電路圖、示意圖或者工藝流程圖。說明書中應當描述附圖中部件的名稱和功能。附圖可以是基本視圖、斜視圖和剖視圖。
附圖的大小和清晰度應保證當圖紙縮小到2/3時,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圖紙中的所有細節。同壹申請中使用的附圖標記應當壹致。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說明書中未提及的標記不得出現在附圖中。附圖除必要的文字外,不應包含其他註釋。
根據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人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包括附圖)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也就是說,所有的修改都不得增加內容,否則就超出了原說明書等記載的範圍,需要以完整的申請文件為依據。申請文件不齊全的,將通知補充材料,申請日期變更為補充材料的提交日期或郵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