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考試並取得相應技能證書;
2.文章寫好發表成功,提交了期刊錄用電子證書,以及期刊壹份;
3.校級以上表彰的社會實踐成果。評審鑒定以獲獎證書或文件為準;
4.個人獨立參與社會實踐,如“下鄉”活動、社會調查、誌願服務、勤工儉學等。
每個學校的具體創新學分不壹樣,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擴展數據:
大學生創新學分的構成;
創新學分由參加科技活動、學術競賽、創新實驗計劃、教師科研、創業實踐、優秀論文、優秀社會調查、獲得專利等獲得的相應學分構成。
學校實施創新學分的意義;
學校實行創新學分制,旨在加強學生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培養,鼓勵和倡導學生積極參加學科競賽、課外科研活動、創造發明活動和各類社會實踐活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個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