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行實施其專利的權利(需不侵犯其他專利權);
2.轉讓專利權的權利;
3.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4.禁止他人未經許可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5.在專利權受到侵犯時請求保護的權利;
6.在產品上標明專利權的權利。
自申請日至授權日,享有臨時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