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拿到證書了,那麽表示妳的專利已經公開了。所謂的專利,就是拿公開來換保護,妳公開妳的技術,法律就給予妳壹定的保護,讓別人不能白用妳的技術,要用就得經妳同意,給妳交錢。拿到證書之後每年都要交年費,來維持這個專利的有效性(無效的專利是誰都可以白用的),妳說妳收到通知書後6個月沒交年費,這個通知書指的應該是繳費通知書吧,這樣的話差不多專利局該給妳發專利權終止通知書了,收到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後2個月內妳都可以要求恢復,不過需要交1000塊恢復費,還要把該交的年費和年費滯納金都補交上,年費滯納金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最後的滯納金交。
唉,建議樓主還是找家專利代理機構吧,也沒多花多少錢,可以省了多少事啊,能夠按時繳費,也不會過了繳費期限,也不用多花這麽多冤枉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