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的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的發明定義。申請專利的主題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利益的情況。申請專利的主題是否屬於不能授予專利權的範圍。是否具有專利法所規定的實用性。說明書是否按照專利法的要求充分公開了請求保護的主題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該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的名稱壹致。說明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壹)技術領域:
寫明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
(二)背景技術:
寫明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
有可能的,並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
(三)發明內容:
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並對照現有技術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