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確認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符合受理條件,作出予以受理的決定,所以受理通知書可以作為曾向專利局提出某項專利申請的壹種證明。
(2)將專利局確定的申請的申請日和給予的申請號通知該項專利申請的申請人。這對申請人辦理以後的各種手續是十分重要的兩項數據,將會多次用到,申請人應當認真核對。例如,申請發明的,應核對申請號是否發明類的,如專利局錯給成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應當及時向專利局提出更正的請求。
(3)在發出受理通知書時還附有經專利局核實的申請文件提交清單。這是申請人向專利局提交了哪些文件的證明。但是按照專利局的規定,只有提交壹式兩份請求書的才發給文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