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維持10年,依法終止;
(2)不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按照要求繳納或者足額繳納年費和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壹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