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是用於專利文獻分類的等級列舉式分類法,又譯《國際專利分類表》。IPC將與發明專利有關的全部技術內容按部、分部、大類、小類、主組、分組等逐級分類,組成完整的等級分類體系。全表***分8個部,20個分部,以9個分冊出版。1~8冊為分類詳表,第9冊為使用指南及分類簡表(至主組壹級)。
標記符號 IPC的部(壹級類)用A~H表示。分部僅是分類標題,未用標記。大類號由部的類號加 2位數字組成。小類號由部號,大類號及大寫字母組成。主組號由小類號再加2 位數字組成。分組類號是在主組類號之後加斜線再加2~5位數字組成。
例如 :“A43D95/16制鞋用的擦亮工具”(分組)屬“生活必需品”部 (部號為A),“鞋類”大類(大類號為A43),“機械、工具、設備、方法”小類(小類號為A43D),“鞋精加工機械”主組(主組號為A43D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