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說明書,壹式壹份。
二、說明書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字跡應當整齊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塗改,字高在3.5毫米至4.5毫米之間,行距在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說明書首頁用此頁,續頁可使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紙張應當縱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應當留有頁邊距:左側和頂部各25毫米,右側和底部各15毫米。
三、說明書第壹頁第壹行應當寫明發明創造名稱,該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的名稱壹致,並左右居中。發明創造名稱與說明書正文之間應當空壹行。說明書格式上應當包括下列五個部分,並且在每壹部分前面寫明標題:
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發明內容
附圖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說明書無附圖的,說明書文字部分不包括附圖說明及其相應的標題。說明書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學式、數學式或者表格,但不得有插圖。
四、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的申請,應當將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壹個單獨部分,並單獨編寫頁碼。申請人應當在申請的同時提交與該序列表相壹致的光盤或軟盤,該光盤或軟盤應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有關規定。
五、說明書應當在每頁下框線居中位置順序編寫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