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基礎申請條件(企業成立至少1年,符合365天以上要求)。
2).要求提供的材料應是最近三年-申請年度前三年。比如2018提供備案的材料是(2015-2016-2017)。
3).近三年知識產權證書或授權通知原價(至少需要65,438+05的軟件作品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
7-10或至少需要2項發明專利)。
4).近三年總收入和凈資產是否呈上升趨勢(增長率公式見評分表)。
5).提供近三年內與不同客戶簽訂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銷售合同或服務合同及發票——每年不少於五份,至少15份。
6)近三年至少與高校或科研院所簽訂1合作開發協議,產學研合作。
7).審計報告5份(近三年年度總審計報告復印件原價,高新技術收入和高新技術R&D費用專項2份)
原始審計)。
8).企業中從事R&D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比例不低於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R&D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學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