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問題。猶太人信仰猶太教。盡管猶太教和基督教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但它們有著本質的不同。例如,猶太教不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而基督教則認為出賣耶穌的猶大是猶太人,這使得猶太人天生就是基督教的敵人。所以仇恨猶太人並不是二戰時期德國人的專利,很多國家都是如此。
(2)猶太人幾千年來,因為宗教信仰,很難獲得生產資料,所以猶太人主要做生意,這使得猶太人有很強的經商經驗,所以猶太人逐漸成為富人和財團的代名詞。即使在當今社會,猶太人仍然掌握著巨大的財富。比如在美國,猶太人占美國總人口的2%,卻擁有美國70%以上的財富,使得對富人的仇恨和敵意加劇。
從以上兩點可以得出結論,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做法主要是為了“錢”。壹方面,猶太人確實賺錢,在德國深陷戰爭泥潭的時候,他們確實發了大財。而且這些“財富”都是戰爭財富,可以說不“義”,猶太人做大做強,歐洲很多領域都被猶太人壟斷;另壹方面,德國需要大量的啟動資金來發展,國家缺乏這些資金,於是希特勒開始以“種族優越論”來大量屠殺猶太人,從而掠奪猶太人的資產。